欢迎进入河南省圣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!

通用banner
您当前的位置 : 首 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

圣宏医疗介绍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

2019-10-23

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




一、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,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,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。


二、医院感染管理科(办公室)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、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。


三、医院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(三类)或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,应具有药监局颁布的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》。


四、医院采购部门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部门颁布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》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布了备案凭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的经


营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,专管人员必须齐全、资料存档备查。


五、医院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,采购部门必须对以下四个环节进行验收:


(1)订货合同、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, 查验每箱(包)产品的检验合格证。


(2)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。


(3)包装标识应符合标准《GB15979—1995》、《GB15980—1995》、《GB8939—1999》、《YY/T0313—1998》


(4)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。

脱脂棉纱布

六、医院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,记录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产品批号、消毒灭菌日期、失效期、出厂日期、卫生许可证号、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、供需双方经


办人签名,发到科室与领物人双方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。


七、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,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。


八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、通风良好的物架上,距地面≥20—25cm;距天花板50cm;距墙壁≥5cm;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,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,不得将标识不清、包装破损失


效、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。


九、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,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,小包装有无破损、失效、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,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。


十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、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,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(办公室)、药剂科和采购部门。


十一、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,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。


十二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,单独存放,按主管部 门的规定暂存、转运和处理,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,避免回流市场。


标签

最近浏览:

网站地图

>网站首页              >关于我们

>产品中心              >荣誉资质

>成功案例              >新闻资讯

>在线留言              >联系我们

服务热线

0373-8979999

周一至周五8:00-18:00

24小时在线客服

1564206746200009.png

扫描右侧二维码+关注我们

地址: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方里镇张庄创业园001号

1571208860994514.jpg